闽江师专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标志标识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闽江师专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标志标识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因我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需要,拟在学校小学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文化标志标识建设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少年活动中心标志标识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建设方案。我校将综合各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报价等,经筛选后选定最佳方案和参考报价,作为后期学校招标(或采购)参考依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闽江师专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标志标识建设方案

1.2、项目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5号福建小学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1.3、最高控制价:29.78万元(人民币)

1.4、建设内容及要求:本次青少年活动中心标志标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中心室内、室外及地库所涉及导视标识的制作安装。室内部分包含大厅综合信息标识、扶梯楼层信息标识、导引信息标识(吊挂)、房间位置标识、警示提示标识等;室外部分包含场馆名称标识、综合平面图标识、广告宣传标识、人行导引标识等;地库部分包含车行通行导视系统标识、电梯间指示标识、场馆入口标识等。(建设清单详见附件1

二、资质要求

2.1、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

2.2、具备文化标志标识设计与安装施工能力。

三、投送文件要求

3.1、方案投送人在报价及提供设计方案的同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3.1.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方案投送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2),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方案报价征集可不需此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提供涵盖设计及安装的业绩合同1份。

3.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档(发送到邮箱343974680@qq.com)。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均不作退还,方案征集投送人自留底稿。

3.3、方案投送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送人公章。

3.4方案投送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送文件封面格式(附件3)编制方案投送文件封面。方案材料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送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附件4),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送人公章。

3.5提供方案材料须装订成册,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税后、包含配送及调试费用等,方案材料中需提供附件1产品设备的图片、详细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

四、方案提交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114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方案提交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楼807室。

联系人:王老师,059123510010、刘老师,17746078335

监督人:林老师,15806017093

五、报名须知

5.1、本次征集方案免费。各方案征集投送单位为参加本次标志标识建设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投送单位自行承担。

5.2、由征集人确定优化设计的单位,优化设计单位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的方案汇报(报名截止后征集人另行通知),并根据审查意见负责对方案作出必要的修改补充完善。

5.3、征集人在对选中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可能部分采用其他家方案征集投送人的设计方案,相关方案投送人应无条件同意并保证征集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方案投送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征集人的损失。投送人前来报名即默认承诺该点要求。

5.4、前来报名的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校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5、有意参与的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踏勘,确需现场勘察的,请于202110291700前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单位委派踏勘人员(一名)身份证扫描件(须注明联系电话)发至343974680@qq.com确认报名,后期统一安排后邮件回复。


附件:1.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标志标识采购清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送文件封面

4.信封封面


附件包下载: 闽江师专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标志标识建设方案征集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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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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