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专市艺校一期室外给水管网修缮工程承包单位抽取告知书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市艺校一期室外给水管网修缮工程已经过学校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艺术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英洲路80号福州市艺术学校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估算总投资约29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市艺校一期室外给水管网修缮工程项目;
(2)发包内容:市艺校一期室外给水管网修缮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土方开挖、管道更换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辅);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283263元,组成:可竞争项目造价283262元;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263435元,组成:K=7%,计算方法: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闽江师专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供应商库中的企业。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下午15:00;
4.2抽取地点:闽江师专旗山校区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4.3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根据图纸会审及核对项目预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后确定合同类型。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2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完整工程竣工资料,结算经第三方有资格单位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预留结算审核价的3%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二年后结清。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
7.2履约担保形式:/;
7.3履约担保期限:/。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xg111net代理商采购专区网站(/cgzq/index.ht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艺术学校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英洲路80号,邮编:350001
电话:15959053080
联系人:叶鹏飞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名称:xg111net代理商资产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1号
受理人:张老师,电话:0591-23510029
xg111net代理商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