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专演出灯光音响租赁供应商库
增补征集公告
供应商方以下称“乙方”,学校方下以称“甲方”。
一、项目简介:
因校内演出灯光音响等设备的租赁供应商库数量不足六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决定再增补三家以上供应商入库。
二、供应商准入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相应法人资格;
2.注册地在福州或在福州有分支机构;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经营范围符合建库公告要求(以营业执照为准);
5.自愿配合学校相关工作。
6.其他
(1)凡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如自有(租用)场所、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有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办书面说明变动情况。
(2)进入此类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3)凡进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如自有(租用)场所、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有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办书面说明变动情况。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xg111net代理商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
2.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4.基本情况包括自有(租用)场所、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邮箱等;
5.提供建库前三个月(不含建库当月)的依法缴税证明材料(建库前三个月内新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6.入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在建库公告明确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诚信承诺书(附件3)。
9.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要求的设备标准和舞美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施工流程(可参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并且设备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如遇现场无法施工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调整,乙方有义务给予甲方技术指导。
(2)甲方下单的活动,含灯光音响视频的,乙方都应配上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安装人员。
(3)乙方执行人员需提前与甲方沟通清楚,活动类型和要求,活动进场时间,活动正式开始时间,及活动撤场时间。
五、租赁价格
1.租赁价格不高于《舞台设备租赁价目表》(详见附件)中价格执行。租赁价格若有变动,我校另行通知,以通知中明确的价格为准。
2.各类别的活动设备租赁费用采取最高上限管理,A至C类活动的设备租赁费用(包含发票、运输和人工费),分别不得超过15000、10000和6000元。
六、验收标准
乙方施工布展完成后,甲方有权进行数量清点验收及设备的试用,如有不合理的地方,应现场及时与现场执行人员沟通清楚。
七、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确认无问题后,甲方在两周内进行付款,付款方式为对公转账支付等。
八、设备租赁价目表:《舞台设备租赁价目表》(详见附件1)
九、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5月28日-6月4日,xg111net代理商旗山校区综合楼807。
十、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王老师0591-23510125
附件:1.《舞台设备租赁价目表》
2.供应商库入库申请表
3.承诺书
附件1-3.doc
xg111net代理商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