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单位: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榕财统〔2023〕1号)要求,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资金实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对象及监控内容
1.监控内容:2023年1-8月财政资金预算项目
2.监控对象:本次绩效监控项目共计46项,涉及以下14个部门:宣传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后勤保卫处、基建处、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xg111net代理商、马院。(监控项目清单见附件2)
二、具体安排
1.日常监控:请以上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加强日常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上级文件见附件1)
2.填报要求:请根据填报说明认真填写。(绩效监控情况表填报说明见附件4)
3.报送时间:请于 9月19日(周二)前提交绩效监控情况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监控证明附件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须由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财务处梁莹莹老师处(邮箱:yuuko@qq.com),以便汇总填报福州市绩效管理系统。(绩效监控情况表见附件3)
附件:1.《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榕财统〔2023〕1号)
2.1-8月监控填报项目清单
3.各项目绩效监控情况表
4.绩效监控情况表填报说明
财务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