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政务公开和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福建省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我省财政票据种类分为福建省财政通用票据和福建省医疗收费票据两大类共计 26 种(详见附件 1);版面式样分为福建省财政票据(电子)、福建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福建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和与之配套使用的财政机打票据(详见附件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非税〔2019〕3 号)和财政票据公示文件有关精神,在财政电子票据推广期内,我省票据原有式样并行运用。
附件:1.福建省2021年度财政票据种类
2.福建省2021年度财政票据式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