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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公告

201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社科处  发表时间: 2014-07-04 09:10:09

 

201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8 文章出处: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方便起见,本通知只对项目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做重点说明,具体通知请见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申报公告(附件一)。

注意事项:

一、此次申报在课题指南中提出一批专题选题条目(须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专题),专题中包含部分对策研究选题条目,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对策,如:应用经济(对策)。

二、本年度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项目、青年博士论文项目)。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为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为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51日后出生),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博士项目负责人在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的同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青年博士论文项目专门资助我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除外)撰写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且博士论文已经开题但未申请答辩,申报时应同时出具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人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类中的一种。论文、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著作类除特殊情况外要在三年内完成。

六、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结项。著作公开出版后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三套。

七、项目申请人须提交一式两份纸质项目申请书和3份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课题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并将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汇总后发至cyl@xmu.edu.cn

八、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务必使用2014年版本,其它年度的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律不予受理。

九、截止2014430日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项目、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和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结项材料已报送相关管理部门的除外。

十、项目经学院审核后交由社科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14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清单》发送至cyl@xmu.edu.cn。电子表格请按序号、所属一级学科、项目类别、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所在单位等栏目顺序排列。项目申报时间为2014415日至520日。各学院务必于2014523日前将申请书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降低评审成本,本年度项目除青年项目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报数额总共为65项,各学院申报额度暂不做分配,如总数超标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人:刘晨宇 2185816 cyl@xmu.edu.cn

社科处

2014417

附件:

附件1.201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省社科规划办).doc

附件2.课题指南.doc

附件3.项目申请书(2014版).doc

附件4.课题论证活页及专家评审表.doc

附件5.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6.项目申报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