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人的基本需要,消费行为是由人的内在需要的驱动所引起的,并且是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目的的。大学生的消费亦为如此。为了让大学生建立合理的消费观,促进大学生个体和群体自身的成长,2020年3月16日晚上七点,我系各班通过线上直播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班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这次班会中,各班组织者介绍了权益日的由来,以及近几年相关的主题,指出了对于消费者最为关键的诚信问题和假冒伪劣商品为其带来的危害,很多同学也例举了他们所遇到的假冒产品。此外,对于大学生最主要的消费安全隐患是“校园贷”,大学生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如果其消费问题处理的合理理性,不仅利于己,还能够推进我国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也需要积极引领规范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倡导激励合理的消费需要,约束遏制不合理的消费需要。

通过班会,同学们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强化大家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警惕意识。使同学们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拨打“12315”热线求助。他们能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更加公正的给予处理,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