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围绕“领导重视、维护稳定、加强防范、职能发挥、群众满意”等五个方面的创建内容,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较好地实现了“校园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育人环境优化、师生员工满意”的目标。2011年2月,被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平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3月,被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滕新、吴伟两位同志被授予“2010年度福州市鼓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