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我院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会上,高山院长传达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办法》对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特别是对公开的时间、监督和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高山院长指出,一直以来,我院院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办法》的宣传学习工作,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确保我院办事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进行。会后,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原有的我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组织机构人员进行增补,加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院办事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