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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闽江师专关于《红裙记》舞美制作及维修项目的竞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拟对《红裙记》舞美制作及维修项目进行竞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1.项目内容:

    联系人:王老师 汤老师电话:0591-22071052

    地址:福州市艺术学校行政办公楼3楼 总务处

    二、预算金额:玖万玖仟玖佰柒拾元整(¥99970元)。

    三、报价收件时间:2019年6月24日12:00至6月28日16:30止(北京时间),过期概不受理。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公司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需原件核对):

    (1)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需中标供应商书面承诺严格按竞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及图纸组织施工及供货,达不到本公告中的施工技术规范,均不得通过本项目的验收;并明确写明若中标后违反我校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施工或供货应承担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5.所有复印件上均应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五、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

    2.按学校要求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

    六、报价邮件邮寄地址:福州市艺术学校行政办公楼3楼总务处

    七、中标条件:

    1.资质证明文件齐全;

    2.投标供应商报价总价应在我校预算金额范围以内。(投标文件与报价单必须密封完整)。

    3.按我方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支付预付款,乙方按时组织施工和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按照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款的100%。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若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质量不好、服务质量差、未履行合同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严重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投标人可不派代表来校参加本项目的开评标工作,只需按招标文件邮寄相应投标文件即可。

    附件:1.xg111net代理商物品采购询价单

    xg111net代理商

    2019年6月24日

    附件1

    xg111net代理商物品采购询价单

    项目名称

    品目名称

    品牌及技术规格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红裙记》舞美制作及维修项目

    定制黄色麻布天幕

    详见公告






    定制和原类似黑平绒布

    详见公告






    定制加厚黄色地毯

    详见公告






    普通黑色地毯

    详见公告






    维修部分

    详见公告








    合计


    此报价自年月日内有效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服务承诺

    除响应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外,还应注明在福州有无售后服务点及售后服务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报价联系电话


    地址



    注:报价单位应根据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报价,超出经营范围的报价无效。报价应包括货物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税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