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明校园
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日期:2022-03-0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相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闽教职成〔2022〕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项目自评工作,请按照要求填写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自评表及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打印版(加盖部门章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字)于3月8日前交财务杨紫凌,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2〕4号)
撰稿:杨紫凌
审核:庄翠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