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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事项流程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0-18

一、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各部门、学院、单位

办理地点:九楼党政办公室

到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即办件

受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受理单位:党政办公室90B

岗位责任人:老师

咨询电话:0591-23510002

二、申报材料

经办部门在文件办理单上反馈办理情况并由其负责人签字,完成反馈意见及签字后,归还原件及办理单。

三、办事流程

按照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及校领导召开的专题会精神、校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由党政办经办人员负责做好党委会督办表、校长办公会督办表、重要事项督办表,明确办理部门及时间期限,并将督办表发至各相关部门,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期限定期反馈,原则上2周要主动反馈事项进展情况,直至事项落实完毕。待部门反馈后,由经办人员向校领导反馈进展情况,并按照校领导指示做好跟踪督办。如有重要事项超期或延误,由效能办根据实际对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四、易错事项

督办事项往往复杂,需经办人员反复提醒相关办理部门、人员办理,相关部门未及时主动汇报更新情况,或相关事项未曾按照要求和进度进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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