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闽委〔2018〕31号文件精神),我校荣获“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文明校园是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且成效突出、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的学校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2015年来以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文明创建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基础扎实、亮点突出,校园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师生文明素养显著提升,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和招生办学工作的双丰收。
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同时为我校示范校以及二轮评估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