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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g111net代理商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作者: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发布时间: 2015-05-22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促进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学校纪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切实履行纪委会的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议事原则

第一条  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原则。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保证中央与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的政令畅通。

第二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有关事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重大问题或重要决定,要向校党委汇报,征求校党委的意见。

第三条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政策性的大事和全局性的问题,都要经纪委委员会议讨论后,由集体决定。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纪委委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第四条  纪委会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的决定或决议,必须经到会过半数的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及具体措施,听取执行情况汇报。

第六条  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与工作计划。 

第七条  讨论审定校纪委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开展活动以及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分析研究学校党风党纪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方面情况,向党委提出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

第九条  讨论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或提请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校党委提出的应由纪委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  讨论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报校党委审批。

第十一条  讨论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证党的章程所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二条  其他需要纪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  纪委会议一般每学期举行1~2次,纪委会一般不接受临时性议题,确需临时增加议题,应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不在时,委托纪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纪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在会前请假。对因故请假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后由纪委负责人或有关同志向他们通报本次会议的内容。

第十四条  提交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书记确定。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需要提交纪委会讨论的问题,经纪委书记审定后,在会前2~3天通知各纪委委员。

第十五条  对重大问题和要作出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向校党委报告并在纪委会讨论之前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方案,经纪委书记审定后,将调查论证报告及方案送各纪委委员传阅,以便于讨论研究。在纪委会决议之前,纪委委员不得事先对外表态。

第十六条  纪委会议事,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经纪委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人员同意方可通过。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慎重讨论、研究,认真加以分析,意见基本一致的可采取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如经过充分讨论仍有不同看法的,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人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七条  举行纪委会议时,若某议案涉及到纪委成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八条  纪委会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决定重大问题要形成决议或会议纪要。

第十九条  纪委会作出的每项决定或决议,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少数委员对某项决定或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亦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上级党组织或学校纪委未改变原决定或决议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并以集体决定的意见对外表态,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因情况变化必须改变原决定或决议时,由纪委书记提请纪委会议复议,复议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纪委已经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第二十条  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纪委书记、副书记或分工负责的同志抓紧落实,明确由其他部门负责落实的问题由纪委负责人或指定专职纪检人员传达,由专职纪检人员催办落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  纪委议事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失、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  材料归档,纪委会有关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汇报材料、会议记录及执行情况反馈材料等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归档。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xg111net代理商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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