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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标引导与奖惩激励相结合开展部门目标绩效考核

作者: 袁晓娟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发布时间: 2018-01-08

12月25日,校党委审议通过《部门学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一步提振学校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完善绩效管理,我校制定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考核以目标引导与奖惩激励相结合、日常督导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学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学年末开展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学校成立部门学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考核采取打分排名方式,总分由综合分、业务分、评议分、奖惩分构成,对象分为管理服务部门和教学部门两大系列,通过考核达到奖优惩劣、比学赶超、互促互敬的管理目的,不断增强各部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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