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胡建文,办公室主任张婷因下属违纪问题被问责。经查……”今年1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卫计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原来,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生2起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等违纪问题,2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胡建文、张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责,就要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台江区的这一典型案例,是福州市严肃党内问责的具体表现。
2018年初,由福州市委常委带队的10个检查组,分别对8个县(市)区和32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市委授权,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委教育工委同步对其他15家市直部门、5家国资委出资的一级企业、3所市属高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
与此同时,福州市认真抓好2016年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的整改落实,目前,2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5项问责建议已全部落实,共实施问责11人,其中问责处级及以上干部7人,科级干部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1人。
此外,福州市先后组织2轮专项督查,派出9个督查组,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进行问责;责成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审核把关不严的2个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作出说明;对抽查应知应会知识问答不全面的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或通报批评处理,进一步传导压力,促进省委、市委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据悉,2017年,福州市共有16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比增30.4%,通过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福州市纪委 http://www.fjcdi.gov.cn/html/jdzrgcls/20180313/1683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