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促进我省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我厅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发布2018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场地并予以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期间,我省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举办的,主要面向2018届大中专毕业生和2017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实行免费入场的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包括: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举办的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的综合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主要面向大中专毕业生的综合性、行业性专场招聘会;各高校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大型校园招聘会。
优先资助各地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我省“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地区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及领域,主动对接人才需求,举办的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综合性、区域性和行业性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资助的,需组织不少于20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不少于2000个就业岗位;申报大型校园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资助的,需组织不少于10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
(二)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是招聘安全管理的责任人。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公益性现场招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49号)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招聘会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意向申报资助的单位填报《2018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资助申报表》(见附件),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对纳入资助范围的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我厅将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81号),给予资助。
联系人:苏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电子邮箱:bys@fjrs.gov.cn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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