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决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和就业报到证的发放办法,进一步简化高校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流程,方便学生就业创业。这是省教育厅坚持“放管服”改革,提升高校毕业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创新举措。
《通知》要求各高校一要严格根据教育部“学信网”的毕业生数据,准确确定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情况,认真编制本校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二要认真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就业佐证材料签订内容,确定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严格根据教育部“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打印《报到证》;三要建立离校前后实名信息衔接机制,按要求预先做好2017届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导入到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四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注水”等作假问题,并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监督。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人社部门要继续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做好到本地就业的毕业生接收登记工作,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