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的通知
闽教办学〔2023〕6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全面了解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做好毕业生去向跟踪调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就业质量调研及用人单位满意度问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工作委托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问卷调查采用电子方式进行,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移动端填写问卷。
二、调研时间
本次调研工作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9月20日。
三、调研途径
调研工作针对毕业生(含本科、专科毕业生,硕(博)士毕业生)、用人单位分别提供调查问卷的访问路径。
(一)毕业生访问路径
路径:扫描问卷调查二维码进入填写地址
毕业生通过扫描“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群”内发出的问卷调查二维码,使用手机号或学号登录验证并填写。
(二)用人单位访问路径
路径:扫描问卷调查二维码进入填写地址
用人单位通过扫描“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群”内发出的问卷调查二维码进行填写。
四、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调研达到预期效果,各高校要组织2022届各学历层次毕业生积极参与本次问卷调查,样本回收率需达到60%。
(二)用人单位调查对象应在录用本校2022届毕业生较多的单位中,选取具有代表性,涵盖不同地域、行业、层次、岗位、专业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每个高校推荐的用人单位数量不低于本校毕业生就业单位总数的5%。
(三)为确保调研进度及数据回收质量,各高校可通过学校账号登录后台,在调研过程中对本校的问卷调查填写及回收情况进行查阅,掌握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对策,督促填写问卷。登录账号可在QQ工作群内联系工作人员获取。
五、注意事项
开展就业质量调研是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测的重要手段。各高校要重视本次就业质量调研工作,积极发动毕业生填写问卷,确保调查问卷回收率,问卷参与率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
联系人: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汤老师 0591-87091469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