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邮储银行,各县(市、区)团委、邮储银行,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等文件精神及共青团福建省委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及社会青年自主创业工作,推动福建省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共青团福建省委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发行推广“绿卡青年卡”,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模式
(一)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网络优势及在小额贷款领域的经验与共青团的组织优势结合,共同发行青年卡(联名借记卡)。
(二)以青年卡为载体,双方相互协作配合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团省委采用风险补偿金方式提供专项配套资金。
二、合作内容
(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关于联名卡的相关规定,由共青团福建省委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合作发行“绿卡青年卡”(联名借记卡),该卡为全省性的联名卡,单独设计以“青年创业”为主题的卡封面,旨在扶持与推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及其它社会青年的自主创业工作。
(二)针对有创业事实且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以“小额、短期、便利”为原则,以“银行、创业者”为主体,由县(市、区)、高校团组织审核汇总后,推荐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当地分支行,银行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对申请人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团省委按贷款金额拨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相应比率的风险补偿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还可申请财政贴息。
三、双方职责
(一)各级团组织
1、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开展以“支持青年创业”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创业氛围。
2、配合邮政储蓄银行宣传和推广“绿卡青年卡”,并协助银行完成申请人资料收集、审核与发卡工作。
3、积极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做好对创业青年的品行、创业事实及其他申请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和汇总推荐工作。
4、团省委为银行发放的青年创业贷款提供专项配套资金进行风险补偿。贷款发放后及时、足额划拨风险补偿金。
5、利用共青团、青年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商会)、YBC工作站等组织资源开展创业辅导、培训、咨询,建立创业导师团队对创业项目进行帮扶,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和贷款成功率。
(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各级分支行职责职责
1、安排和组织好各级分支机构的青年卡及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宣传和业务拓展。青年卡相关业务规定及流程另文下发。
2、及时受理和审核县(市、区)、高校团组织推荐的创业青年小额贷款申请,并按要求开展调查、审批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小额贷款。
3、银行按自主运做、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贷款管理和贷款回收工作;对催收难度大的贷款,团组织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为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银行要加强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质量管理工作。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逾期率达到3%的支行应暂停办理该项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催收,待逾期率低于3%时,方可新增业务。
四、贷款要素
(一)贷款对象
在福建省邮政储蓄银行服务范围内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3年(含)以内的往届大学毕业生和年龄在18-40周岁的其它社会创业青年。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守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社会记录。
3 、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
4、申请商户贷款的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农户贷款必须已婚。
5、从事的经营项目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及担保
1、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每人单笔额度为:商户10万元以内,农户5万元以内。实际额度由邮政储蓄银行视申请人具体情况而定。
2、贷款期限:1-12个月。
3、贷款利率实行统一风险定价,按同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利率水平执行。对还款记录良好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借款人,邮政储蓄银行还将实行利息减免优惠。
4、还款原则上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贷款,邮政储蓄银行可视具体情况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用其他的还款方式。
5、担保:必须采用自然人保证或联保的担保形式。保证是1-2个有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的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联保则是与其他两个商户或农户组成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担保,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三)风险补偿
团省委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发放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金额(以每人次5万元贷款规模每年补偿一次为限)和对应的补偿比率对银行进行风险补偿:发放异地大学生创业贷款,按贷款金额的10%补偿银行;发放本地大学生创业贷款,按贷款金额的5%补偿银行;发放异地青年创业贷款,按贷款金额的3%补偿银行;发放的本地青年创业贷款,按贷款金额的2%补偿银行。本地异地的确认按县(县级市)辖行政区域为标准。
双方核对当期发放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金额后,团省委按季度划拨风险补偿金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银行自主使用该部分风险补偿金。
五、操作流程
(一)担保基金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封闭管理。
(二)申请人凭“绿卡青年卡”到所在县(市、区)或所在高校共青团组织提出身份和创业类型(本地创业、异地创业)审核申请。
(三)所在县(市、区)或所在高校团委进行身份、创业类型审核、汇总,并出具证明。
(四)申请人持团委身份、创业类型证明及其它银行贷款申请材料到相关银行申请小额贷款。
(五)银行按照相关法规开展调查和审批工作,符合借款发放条件的,必须在信贷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放款工作。
(六)银行汇总全省新发放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团省委核对确认后于每季终了15天以内完成风险补偿金划拨。
(七)借款人按时归还本息后,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利息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大胆探索,开拓创新。
青年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对共青团是全新的事业,是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各地团组织要抛开传统思维束缚,不断开阔视野和思路,在借鉴国外青年组织对青年卡项目成功作法的基础上,探索青年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以创新的思路拓展多种服务形式,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凸显青年卡的特色。
(二)加强领导,注重管控。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发行推广青年卡及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作为共青团服务青年的重要抓手,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实现基层工作与基层组织双活跃、双覆盖。在政策上积极支持,在宏观层面加强指导,在微观层面注重管控。各市(县、区)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要认真做好对申请小额贷款的创业青年的身份和创业类型认定,各设区市、高校团委每月汇总一次,并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青年卡是服务青年创业的新举措,需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需要增进信息交流,加强业务协作。各地要将发行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要将青年卡工作和本地区各项工作、活动结合起来。要形成跨地区的服务开发中的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推进青年卡工作的开展。
联系人: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苏畅 0591-8751099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信贷业务部 严春明 0591-83373328
共青团福建省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