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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再次启动!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25

 

 

 

 

“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

资助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条件

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13年度-2018年度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台湾青年(18-45周岁);

福州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为2015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

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伙企业经营者(合伙企业经营者在创业项目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创业项目已获得省、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书》(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评审前提交)《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后置行政许可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34号附件:福建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

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曾获得各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需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工作流程

2018年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植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时间表:

5月15日-5月31日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

6月1日-6月30日

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申报平台:/index.html

7月1日-7月30日

各县(市)区人社局开展实地核验

8月1日-8月31日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项目汇总

91日-1031日

评审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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