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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地区闽剧团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5 14:51       点击数:

前身是闽侯专区人民闽剧团。
1951年初,中国共产党罗源县委员会宣传部派张新豪到闽班庆乐然、同心剧社开展戏曲改革工作。同年9月8日正式成立罗源县人民闽剧团。闽侯专区成立后,改名闽侯专区人民闽剧团。剧团实行供给制,归闽侯专员公署直接领导,由张新豪任指导员,赵依蝉任团长。
1954年,剧团整理演出传统剧目《渔船花烛》(作者林飞),参加福建省第二届地方戏曲汇演,同年11月间,福建省文化局组织的闽剧代表队参加华东区首届戏曲观摩演出,《渔船花烛〉〉获演出奖、导演奖、演员奖。
1956年,剧团创作的现代剧《人间地狱》(作者林方予),参加福建省第一届戏曲现代戏汇演。同年,闽侯专员公署撤销,剧团下放闽侯县,更名闽侯县闽剧团。
1958年,成立闽侯县戏剧院,剧团改称闽侯县戏剧院一团。为了培养下一代,剧团创办闽侯县艺术学校,先后培养了青少年学员百余入。
1959年,恢复闽侯专员公署,在艺术学校中抽选学员组建闽侯县闽剧团,其余演职员回归闽侯专区闽剧团。当时创作演出的古代剧有《女探花打刘瑾》(作者张国光、林方予)、《书香门第》(作者刘宜梅)、《三判扇》(作者蓝启元,现代剧有《富江春暖沢作者蓝启元)、《甘蔗上山》(作者刘宜梅)等。
“文化大革命”中,剧团被解散,留下二十人参加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大部分艺人下放农村。
1970年闽侯专员公署迁往莆田,1971年成立闽侯地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

1973年更名莆田地区文工团,1979年改称莆田地区闽剧团,演职员六十多人。

1982年创作演出新编历史剧《鹿卢剑》(作者侯振铿、吴金泰)。


(备注:摘自中国戏曲志(福建卷)第491-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