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出台措施推动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提升科研支撑服务能力
日前,省科技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旨在破除在科技项目、平台、机构、科技人才、科研单位、科技奖励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
“当前,我省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评价工作中‘唯论文’‘唯奖项’等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个别单位将论文作为评价一切科技活动的标尺,影响我省科技评价体系的改革。”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措施以破除“唯论文”导向为突破口,为全省科技评价体系改革的有序推进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依据。
评价“重实绩”
《若干措施》刚发布,就获得舆论热烈反响。
比如,对于平台的科技活动评价,《若干措施》明确,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应突出支撑服务能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类以及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平台,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省创新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平台,注重评估原始创新能力、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我省重大科技需求的能力等。
“这将更好地激励我省坚持以用为导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为考核导向。”一位省创新实验室负责人说。
去年,我省出台政策推动省创新实验室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各实验室在体制机制上勇于探索。以能源材料省创新实验室为例,该实验人才评聘重点考察科研人员的研发能力、产业转化能力和管理能力,其中,“卡脖子”应用研究突出需求导向,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等创新性、成熟度,有关制度规范已在一批产业化项目实施。
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取决于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现有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离国家制定的目标有着较大差距。面对挑战,该实验室正大力开发一种新型的电池体系。项目团队在两位年轻博士的带领下开展技术攻关工作,已成功研制出样品,并且在功率、安全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上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
“尽管没有以第一作者发表任何论文,但是项目研发团队的工作仍受到认可,项目绩效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副主任魏奕民说,这两位项目带头人也都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从一名普通工程师晋升为独当一面的研发经理,并刚刚在实验室推荐下拿到了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抓住“牛鼻子”
在科研机构和高校,学术GDP还主宰着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审,而且左右着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分配。业内人士指出,《若干措施》加快完善科技评价制度,破除“唯论文”的不良导向,显然抓住了学术研究和人才选拔的“牛鼻子”。
《若干措施》提出,省引才引智计划人才评选和国家引才引智计划人才推荐,注重评价人才的实际工作履历、科技能力和岗位贡献,以及对提升我省相关领域科技水平的潜在价值等,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对此,光电信息省创新实验室负责人深有体会:“我们引进人才就是根据其未来工作与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学科布局的吻合度,注重考察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依据。实验室已组建6个科学家和企业技术人员混编的科研团队,产出了一批科研成果。”
该实验室的蒋友山工程师当初被破格引进时,只是工程硕士学位且无论文。“他具有丰富的无源和有源光器件研发设计及制造工艺经验。实验室引进他从事5G高速率通信光纤激光技术领域的研究,加速推进企业产品研发。”实验室负责人介绍,双方共同研发的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若干措施》还提出,在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注重评审相关科技成果的质量、效果和影响,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在省级科技人才评选中,应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不把论文作为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是《若干措施》对于分类评价导向方面的总体要求。”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若干措施》明确,应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李珂)
——转载《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