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榕转移转化,记者从福州市科技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关于申报福州市2019年度出让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将对2019年度出让科技成果进行“真金白银”奖补。
据了解,福州市科技局将按照已认定登记并实际发生的合同技术交易额进行奖励,15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给予奖励,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奖励对象及范围是与福州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科研院所、在榕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形式,在福州市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
另悉,为鼓励在榕企业购买国(境)内科技成果在福州市落地转化,福州市科技局还发布《关于申报福州市2019年度购买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对2019年度购买科技成果并成功实施转化的企业进行资金奖补,每家企业每年度按照购买项目的技术交易额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记者 谢开飞)
——转载《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