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太原科技大学副校长 谢刚
对高校内部治理体系进行现代化重构,是新时代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必由之路。
实现新时代高校内部治理新要求,一方面要完善高校按照章程运行的规则与秩序,另一方面要在尊重高校章程的基础上创新高校制度,而这正是发展协商共治的基本精神和关键所在。将协商共治的理念引入高校内部治理体系中,更能体现两者之间高度的契合性,有助于实现高校内部权力的相互制衡,促进高校决策科学水平的提高。因此,坚持高校党委的全面领导,按照高校章程的要求,积极开展协商共治,实现与高校内部治理架构的有效融合,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高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增加协商共治程序,特别是决策事关学校发展、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等事项时,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丰富学校重大决策所需要的资源信息,能够有效倡导协商共治氛围,使教职工的基层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有助于提升师生创新能力与公民意识,形成优良品格;有助于更大程度上引导师生参与决策过程;有利于促进高水平科研团队的建设和创新力强的学生团队的建设。积极发挥协商共治在新时代高校内部治理中的作用,应从观念、体制、平台、管理及氛围等方面进行创新思考:
树立协商共治意识思维。现代治理和协商共治均以公民的主动参与为前提和基础,强调主体的多元化和多元主体的参与、互动与协商。新时代,高校管理者在遵循高校章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改变,首先要从行政科层制的管理思维向多元协商共治的思维转化,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主决策新模式,找到各利益相关者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实现真正的多元协商共治;其次,作为校方行政管理者之外的其他主体,要提升依规协商的共治素养,科学合规、最大程度地履职尽责并发挥作用,全面深度参与学校事务的相关决策,实现多元主体一体化作用发挥的新合力。
完善协商共治体制机制。为实现协商共治效用的最大化,高校行政方要积极主动弥合“协商结构碎片”,构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以协商共治为精髓的多元共治的高校内部网络治理格局,形成各方主体均衡参与并认真履责的良好运行模式和分歧解决新机制,推进高校章程的深入贯彻。对加强和改进协商共治进行全面部署,制定提案办理协商、推进高校协商共治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等一系列具体的工作制度,形成相对完整的协商制度体系;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体现程序正义与高效办事;在协调机制和整合过程中凸显“协商共治”,做到过程共治和结果共治最大程度的契合。
建设线上协商共治平台。高校作为创新资源最重要的孵化中心,要大胆尝试新技术、新手段在协商共治中的应用。积极搭建“互联网+”新型协商共治线上平台,通过协商决策平台、意见收集处理平台和互动交流平台吸纳更多的利益相关者深层次参与,拉近各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距离;通过开展在线办公机制,实现权力运行公开化和决策过程阳光化,在有效扩大各主体参与度的同时,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强化学习培训和服务管理。要在发挥群体优势、人才优势、专业优势和民主监督优势等方面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推进决策大众化、合理化、科学化和集约化。重点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服务管理,在教育培训方面既突出共性又兼顾特点;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学习,又坚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培训;既加强合作共事传统教育,又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不同需求,创新培训内容;既坚持自我教育,创新自我教育方法,又统筹考虑按需培训、专题培训及系统培训,积极探索高校协商共治APP的开发与运用,结合融媒体建设开展菜单式培训服务,不断提高广大主体协商共治的能力和成效。
营造协商共治的文化氛围。要建立并完善协商共治的激励机制和救济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充分发挥已有制度作用,引导各方主体能够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培养全员的公共精神;通过协商对话形成基本的公共伦理与公共责任,强化学校管理者和广大师生间的交流互动,增强互信合作,进一步明确各方利益目标的一致性,更深一步彰显广大师生的公共理性和向善性;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政治协商传统,在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多层、制度化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发挥高校群体的先进性和高效性。
在高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按照高校章程的具体要求,深入认识新时代对高校内部治理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思考新时代高校协商共治作用发挥的创新思路和有效方法,在工作中践行,在关键点发力,才能积极发挥协商共治在新时代高校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