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教育学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评审立项结果的通知》(闽教思〔2018〕13号)要求,共立项A类、B类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各50项。现就有关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1.课题研究目标任务全部完成,课题成果符合《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18〕10号)有关要求。
2.课题组发布课题成果应注明“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
二、经费使用
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接受所在单位的财经制度审查。未按规定时间结题的项目将收回已拨专项经费。
三、结题程序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供专家评审使用。
2.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教育学院、省属学校要认真遴选专家,邀请至少3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围绕课题研究概况、课题创新点、课题成果鉴定等方面内容如实填写《专家鉴定报告》,一个课题一份鉴定报告。既是本次结题课题组负责人又是同行专家的不得互相鉴定。
3.2019年6月15日前,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教育学院、省属学校将《结题报告书》《专家鉴定报告》和课题成果(除专著外,论文、研究报告或其他可提交复印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寄送我厅思想政治工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不接受延期结题申请。
联系人:戴八一、骆树芳,联系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邮编:350003)。
附件:1.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2.2018年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3.2018年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专家鉴定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