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职教中心(教研室)、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相关精神,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助力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常规课题和专项课题,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管理,申报对象依据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自主选择。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对有重大研究意义被列为重点课题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专项课题由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联合发布,并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如下:
1.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
2.职业教育知识技术技能建设研究院专项课题;
3.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
4.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专项课题。
课题选题方向、申报限额、申报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下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职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课题组核心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含)以上中心组织或联合组织的课题申报,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学科)组建课题组。
3.承担中心组织或联合组织的课题,申请延期后仍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组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自课题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报;承担2019—2021年中心组织的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或相近内容和题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不重复推荐当年已申报其他省级科研单位的同一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和题目的课题。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5.立项课题研究时长原则上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课题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立项课题日常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等工作。
6.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课题研究单位、课题负责人、核心成员排位顺序、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7.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等)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包含论文、著作以及研究报告等内容),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8.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制度文件、教改方案及论文等,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2022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作为结题的成果主件。
9.本通知由各设区市职教中心(教研室)转发至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限额推荐。仅接受单位统一申报,个人申报的不予受理。
10.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至我中心网站“课题研究”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fjzj.org.cn)。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