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职成〔2017〕40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1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各高职院校及福建商学院、厦门医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二、采集方式
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填报工作,通过教育部职成司主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专栏
(http://www.moe.edu.cn/s78/A07/zcs_ztzl/ztzl_zcs1518/)《行动计划》管理平台进行。
三、采集内容和要求
各校应登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1),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和《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涉及我省承接的任务及项目(见附件2),于12月25日前完成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填报工作。
1.绩效报告。参照承接任务(项目)绩效采集要点,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通过《行动计划》管理平台提交2017年度绩效总报告。
2.绩效数据。通过《行动计划》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任务(项目)绩效数据。承接项目的建设数量、经费应根据本校近年来获得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项目立项建设情况如实填写。
3.支持文件。通过《行动计划》管理平台逐条上传本校制定的支持《行动计划》相关文件政策,并在“适用的任务(项目)”选项,选择上传的文件政策对应的任务(项目)编号。
4.典型案例。结合实际任务(项目)进展,通过《行动计划》管理平台上传1~5个典型案例,并将案例电子版(文档注明:***学校《行动计划》案例)发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信箱:fjzcc@163.com)。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
四、有关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绩效数据填报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按时提交,确保我省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2.各校须安排1名数据管理员专门负责本校绩效数据填报。在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行动计划》数据采集工作群(群号:517737983)咨询。
联系人:念航,联系电话:0591-87091358。
附件: 1.学校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2.福建省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任务(项目)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