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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8-07-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闽委教思〔201828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首批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讲坛(讲堂)。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导向。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2.突出育人功能。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育人育才为中心强化讲坛(讲堂)建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已设立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名称,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定期举办社科普及讲座,每年达到12场以上,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反响好。

  3.兼顾普及提高。学术性与通俗性结合,既突出时代特色,树立国际视野,积极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又紧密结合国情省情,运用生动的形式、鲜活的内容、群众的语言,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决策咨询、教育教学转化。

4.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审批制度,制订相应章程或活动管理办法。举办报告会、讲座等活动时,安排人员进行录音、拍照或摄像。实行“一事一结”的总结制度,妥善保存讲稿、照片和音像资料等,以及相关信息通报和新闻报道材料。

5.推进开放共享。积极借鉴吸收国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包容互鉴、融通共享,通过网络公开课、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将高校的学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注重特色、形成品牌,定期组织师生围绕讲坛内容开展研讨交流,通过易班网、校报校刊等及时准确报道相关信息,每年出版或汇编讲坛相关资料,不断扩大交流。

三、申报要求

1.请各高校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每所高校推荐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讲堂)不超过1个,若没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报。计划遴选首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10个。

2.省委教育工委对每个入选的讲坛(讲堂)给予10万元奖补。各高校应承诺为入选的讲坛(讲堂)提供相应的经费、场所等配套支持。

3.请各高校于71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报送我委思政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署“**学校**讲坛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修德茂、张彩云,电话:05918709147687091437,电子邮箱:jygwxcb476@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1105室(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18628


附件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表

 

 

 

 

申报学校党委盖章):                    

涉及主要学科领域:                        

申报日期: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制

20186

 

 

填写说明

 

一、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二、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三、涉及学科领域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四、受众群体请填写讲坛面对的主要对象(如学生、教师、领导干部等),受众规模请填写每年直接受教育的人数;

五、工作基础与成效请填写讲坛(讲堂)的依托力量、工作机制、活动情况、主要成果等;

六、预期目标与措施请填写讲坛(讲堂)的建设思路、计划安排、预期成果等;

七、经费预算科目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八、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与附件一同装订成册。

 

 

 


 

讲坛名称

 

主办单位

 

涉及主要学科领域

 

受众群体及规模

 

成立时间

 

负责人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

 

 

工作基础与成效

 

预期目标与措施

 

经费预算

 

条件保障

 

学校党委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动公开)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86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