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社科规办[2017]11号
2017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应用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二)
各高校、党校科研管理部门,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各设区市社科联,各社科类省级学术社团,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规划项目主要类别之一。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科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加快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服务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主要资助围绕中央和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等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中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团队和机构均可申请。
三、立项条件
申请省社科规划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阶段性研究的理论观点、决策建议,入选《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论坛》“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的,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的,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2.提供的决策咨询报告或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阶段性研究的理论观点、决策建议,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并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批示并被采纳的;
3.在闽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供的决策建议通过省社科联报送有关部门并被采纳的;
4.以“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等中央主要媒体刊发理论文章的【文章字数在1500字以上(含1500字)】。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根据上述的立项条件确立不同的项目类别。
2.资助额度:按照确立的项目类别给予资助。
五、申请受理
1.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宣传,鼓励专家学者踊跃申请。
2.省社科规划办将于2017年11月20日-12月1日集中受理。
联系人:马丹;联系电话:0591—83703009;联系地址:福州市柳兴路83号福建省社科联规划办;邮政编码:350025。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