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教育工委、教育局、党校,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2015—2019年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闽委宣联〔2015〕15号)精神,我们制定了2015年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要求
(一)请各单位党委根据2015年研修期次和分配名额,选送研修学员。选送学员为未参加过中央和全省研修培训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理论宣传骨干,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在教学科研和理论宣传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优秀人才。
(二)各高校研修学员由高校党委统一审核选派。
(三)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应按照通知要求,选派尚未进行研修的基层理论骨干。
(四)各设区市委党校应按照通知要求,选派教研部(室、所)负责人参加研修。
(五)选送学员请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六)学员医疗费用就医时交纳现金,凭收据回原单位报销。
(七)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支付。原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异地现场教学费。
(八)请认真填写《福建省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和《福建省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4)。请务必于2015年6月5日前,将上述两表按要求一并邮寄至教育厅思政处,电子版请同时发至zxshyxb@fjedu.gov.cn,并在邮件标题注明“XX单位哲社研修班报名材料”。
二、报到要求
(一)报到地点:福建省委党校(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教研大楼东大厅。
(二)报到时间:
第一期:2015年6月15日
第二期:2015年6月29日
(三)报到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时,中共党员携带组织关系证明信。
2.学员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为办理学习档案及结业证书使用。
3.学员自备学习用具及生活用品。
4.本通知为2015年各期统一通知,每期不再另发通知。请各单位在每期开班之前一周向主办单位确认该期学员名单,并督促本单位选派学员按时报到。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精心调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2015年研修期次、分配名额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已参加中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再安排。对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对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2.学员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选送学员应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凡经单位上报名单,无故不报到,不参训的学员,将予以通报。
省教育厅联系人:廖友国,联系电话:0591-87091442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林有楠,联系电话:0591-87828784
省委党校联系人:李建鸿,联系电话:0591-22853083
传真:0591-87846705
电子邮件:zxshyxb@fjedu.gov.cn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思政处
邮编:350003
附件:1.2015年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实施方案
2.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3.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汇总表
4.2015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