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现将《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6〕49号)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意愿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将材料于4月11日前交至人事处811办公室,同时将由附件采集工具生成的文件发至mjszrsc@163.com。逾期未报则不予接收。
附件: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6〕49号)
人事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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