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经完成,因部分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或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根据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拟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递补人员名单
单位 |
岗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xg111net代理商(001) |
教学秘书(07) |
351100107000014 |
63.5 |
4 |
递补 |
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小学(003) |
小学英语初级教师(05) |
352700305000004 |
65.5 |
4 |
递补 |
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小学(003) |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09) |
352200309000005 |
72 |
4 |
递补 |
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小学(003) |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09) |
352200309000011 |
72 |
4 |
递补 |
二、拟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4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 2:30~5:00
地点:xg111net代理商综合办公楼8楼813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对面)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的资历和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1日。2018届毕业生的资历截止日期可放宽至2018年8月1日。
所有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此外,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免笔试岗位除外)。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有效验证期须含2018年8月31日),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对本科阶段的专业及学历类别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上述材料。部分岗位对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及“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6)报考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学生管理工作证明等。。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是岗位要求标明从事的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如骨干教师、教师技能、教学比赛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材料。
四、其它
(1)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拟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正式面试考生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及xg111net代理商网站上公示。
(2)咨询电话:0591-23510005
注:对于拟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事前均已电话通知。
xg111net代理商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