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于6月25日(周六)在本校举行招聘面试,现将笔试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要求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6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 2:30~5:00
地点:xg111net代理商综合办公楼8楼811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对面)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的资历和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2016届毕业生的资历截止日期可放宽至2016年8月31日。
所有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原件和复印件,以及《xg111net代理商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此外,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现场提供在线验证码(有效验证期须含2016年6月17日)。岗位有要求专业方向的(如:钢琴教师其中音乐专业要求“钢琴方向”的,美术学教师其中艺术学专业要求“美术方向”的等等),还需提供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无原件,复印件则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岗位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本科专业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上述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岗位要求副高职称的,还需提供副高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岗位相应证明。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党员证或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的党员证明,以及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学生管理工作证明等。
四、其它
(一)面试资格复审由本人直接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
(二)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591-23510005
附件: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xg111net代理商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