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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变更申请流程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0-20

一、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全体教职工(含附属单位)

办事依据:《xg111net代理商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办法》

办理地点:旗山校区明德楼(综合办公楼)八楼人事处

到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即办件

受理时间:一年两次,以具体通知为准。

受理单位:人事处812办公室

岗位责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591-23510105

二、申报材料

本校教职工本人签字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附属单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附属单位)(一式三份);书面学习总结报告、学术论文的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进修相关学籍材料(已经寄送则不用提交)。复印件需加盖部门或学院公章。

三、办事流程

申请人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闽江师专:/mrsc/info/1036/2042.htm;附属单位:/mrsc/info/1036/2043.htm),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经办人携带经审批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人事处812办公室申请学历(学位)变更。

四、易错事项

申报表的内容与学籍材料内容不一致;申报材料不齐全;申请变更材料审批流程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进修学籍材料还未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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