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全体教职工(含附属单位)
办事依据:《xg111net代理商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办法》
办理地点:旗山校区明德楼(综合办公楼)八楼人事处
到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即办件
受理时间:一年两次,以具体通知为准。
受理单位:人事处812办公室
岗位责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591-23510105
二、申报材料
本校教职工本人签字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附属单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附属单位)(一式三份);书面学习总结报告、学术论文的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进修相关学籍材料(已经寄送则不用提交)。复印件需加盖部门或学院公章。
三、办事流程
申请人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闽江师专:/mrsc/info/1036/2042.htm;附属单位:/mrsc/info/1036/2043.htm),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经办人携带经审批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人事处812办公室申请学历(学位)变更。
四、易错事项
申报表的内容与学籍材料内容不一致;申报材料不齐全;申请变更材料审批流程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进修学籍材料还未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