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办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办理地点:旗山校区明德楼(综合办公楼)八楼人事处
到现场办理次数:1
事项类型:即办件
受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寒暑假受理时间需提前预约。
受理单位:人事处812办公室
岗位责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591-23510105
二、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目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小二寸彩色相片2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工作单位及姓名)/《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但要求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学历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三、办事流程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网上实名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清单上所有材料至人事处812办公室办理预审,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统一送教育厅进行现场确认。
四、易错事项
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网报系统个人简历必须从初中填起,到“至今”,至今要体现申请者当下所在xg111net代理商具体学院的岗位情况(教师、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