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文与管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风采   >   学生管理   >   专题教育   >   正文

人文与管理学院21级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进校园专题学习

作者: 张憶薰,送审:周海英   信息来源:人文与管理学院学工处    发布时间: 2022-02-28

为深刻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月27日,人文与管理学院21级于仓山校区以及福清校区共同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进校园的专题学习,此次活动由仓山校区辅导员叶懿蛟老师和福清校区辅导员周海英老师主讲。

此次专题学习,两位老师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大学生怎样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更从防控疫情法制同行、疫情期间法律进校园全方面等向同学们仔细讲解。会上,叶懿蛟老师着重强调,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各个环节,浸润于方方面面,使之如春风化雨入心间,成为当代大学生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周海英老师则提出,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也是成年人必须担当的代际责任。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利于增强现代大学生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图1:仓山校区辅导员叶懿蛟老师发表讲话

图2:福清校区辅导员周海英老师发表讲话

据悉,此次专题活动的顺利开展,向学生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才成长的根本指针,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内在需要。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质、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发展动力。

撰稿:张憶薰

摄影:邹叶芝、龚佳伟

审核:陈清芬、张宝英、林朝阳

    

版权所有:xg111net代理商 - 太平洋在线代理合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1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闽ICP备18012669-1号

公安部备案号:350121025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