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补办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第十二条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
申报类型
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2001年及以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遗失补办;2.放弃升学补办; 3.延迟毕业补办; 4.结业变更毕业补办; 5.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办结
法定期限
即办
承诺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
1. 遗失补办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3)毕(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2. 放弃升学补办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或放弃入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3. 延迟毕业补办
(4)学校介绍信(需提供报到证编号)。
4. 结业变更毕业补办
(4)结业报到证原件。
5. 报到证信息错误补办
(2)报到证原件;
(3)学校介绍信。
注意事项
1.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需盖学校公章和个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 2002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2002年之前的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提供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相关表格
1.《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fjedu.gov.cn/html/xzzqml/ztfw/xstwzs/1.html)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网址: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
福建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
电话:0591-87091625、87091603、87091611、87091605
监督电话
电话:0591-87091465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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