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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专学〔2018〕41 号xg111net代理商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8-09-19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18〕35号文件精神,福建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1个国家奖学金,110个励志奖学金的指标。现将有关事项及名额分配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解决当前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9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直〔2010〕1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闽教直〔2010〕24号)精神以及《xg111net代理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闽师专〔2016〕25号)等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系部评审,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资格审查关,特别要注意评审程序、学业成绩及申请年限等要求。

二、要切实加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奖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奖助资金及时、全额发放给学生。不得变相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奖学金标准。

三、系部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1个,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集中评审,产生1名国家奖学金名单,推荐省级评审。

四、根据各系学生数及专业特点,励志奖学金名额拟分配如下:初等教育系27人,人文社科系19人,学前教育系18人,艺术系10人,外语系12人,计算机系20人,化工系2人,机电系2人。各系可以多推荐1-2人(备注候补),作为推荐替补。以上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材料,经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报党委会通过,确定推荐省级评审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原件。

2)《福建省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原件。

4)《福建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2.报送时间、方式

以上材料请系部汇总于9月30日前报送到学生处资助中心,电子版发328181546@QQ.COM,请注明系部名称。经过学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报党委会批准后,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有关信息导入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生成我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导出打印,形成纸质原件,报送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福建省国家奖学金导入模板》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福建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xg111net代理商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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