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大局,坚持立德树人,以德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服务第一线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鼓舞士气,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迈向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我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系部)干部、辅导员、班导师、思政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政策和一般规律。
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工作踏实肯干,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道德风尚好,能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工作得到学校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3、所带班级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效果好,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或所带班级有显著进步。
4、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平时勤于读书学习,善于总结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新途径。近两年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突出理论或实践成果。
5、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评选名额
推荐人数按全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人数的10%计算。各系部推荐1人。
四、评选办法
1.6月1日前,教师本人对照评选条件向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xg111net代理商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2.6月1日—5日系部评审。系部结合申报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所带班级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评审。
3.6月8日—10日 学生处评审。学生处参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评选。请各系部将推荐表交到学生处,电子版请发送至学生处邮箱:fzjyxsc@163.com。
4.6月11日-17日 公示阶段。所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必须在学校内公示5天,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附件:xg111net代理商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xg111net代理商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xg111net代理商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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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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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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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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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获何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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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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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辅导员
/班导师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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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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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何时获何级
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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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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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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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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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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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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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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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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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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