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 办公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02

为了建设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积极追求上进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拟决定在2014届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2014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按我院2014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15%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秀;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或实习达到良好以上;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三年综合总测评排在本专业前30%

4.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三、评选办法

1、经过本人申请,班级进行推荐、系部认定,组织填写《xg111net代理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提出建议名单报学生处会议研究。

2、校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并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3、凡被评为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通报批评或校级处分或因其它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院优秀毕业生资格。

四、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

2013423~530

                                      xg111net代理商

 2014422



版权所有:xg111net代理商 - 太平洋在线代理合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1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闽ICP备18012669-1号

公安部备案号:350121025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