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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冰心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22-04-07

各学院:

为了鼓励先进,激发我校大学生认真学习和刻苦钻研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爱与奉献的冰心校园文化,根据《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冰心奖学金”评定办法》(闽师专学〔2022〕9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校“冰心奖学金”学院评审工作。评审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各学院积极宣传,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并组织学生填写《xg111net代理商冰心奖学金申请表》,报至学生处。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条件审查,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公示,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具体工作工作要求:

1.学生填写《xg111net代理商冰心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

2.撰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正文、相关成果等。字数在800字左右,事迹主要围绕“冰心奖学金”附件条件的方向进项介绍,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标题要求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内容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格调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在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思想深度。

3.学院填写《xg111net代理商冰心奖学金学院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请于4月18日前交学生处。(汇总表另附电子文档,发送邮箱1275147160@qq.com)。


附件:1.xg111net代理商冰心奖学金申报表

2.xg111net代理商2022年度冰心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xg111net代理商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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