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发挥违纪案例对广大学生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典型学生违纪情况通报如下:
林某某,男,共青团员,我校2021级学生。2022年6月12日凌晨私自购买多瓶啤酒,在旗山校区宿舍楼哄闹并打破酒瓶,醉酒后夜不归宿,在宿舍走廊过夜。宿舍饮酒违反校规校纪,酒后哄闹扰乱他人休息,破碎酒瓶对他人构成安全隐患。该生作为学生干部,上述情节构成违纪行为,影响恶劣。依据《xg111net代理商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闽师专学〔2021〕10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生所在学院经研究给予该生警告处分。
临近期末,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杜绝酗酒,以保证学校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毕业生返校在即,各学院务必加强对毕业班学生安全离校和文明离校的专项教育,杜绝不文明行为再次发生。
学生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