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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专学〔2018〕44号 xg111net代理商关于做好2018年建安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8-10-15

各系:

根据《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切实落实好“建安奖学金”项目,规范奖学金评选和发放工作,更好发挥奖学金作用,现就有关2018年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标准

1.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在读大专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名额:初教系2-3名,计算机系2-3名,学前系、外语系、艺术系、人文社科、机电工程系、化学与生物工程系各推荐1-2名。学生处将从中评选出10名。

3.奖励标准:每人每月500元,一年发放10个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热心公益事业,承诺每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励志上进,表现突出;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同一学年内获得各类奖助学金超过1万元的学生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系部初评。各系部按照指标进行初评,严格对照条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允许重复推荐2017年获得该奖项的学生,并且填写《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申请表》,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获奖者,报给资助单位。

3.系部要对获奖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如果发现在受助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行为,取消受助资格。

四、评选原则

在评选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的《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申请表》送至学生宿舍1号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mjszzzzx@163.com

附件:1. 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申请表

2.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评定办法

xg111net代理商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相片

系  部

 

专  业

 

学  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获得主要

荣誉情况

 

 

综合

表现

处分(违纪)情况

学习科目

及格科目

综合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

 

 

 

/

家庭

受助情况

 

申  请

理  由

 

 

 

 

 

 

 

 

 

 

 

学生本人签名:

班级

 

意见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

 

意见

系部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资助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

 

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创新,2017年10月,福州建安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建安驾校)在xg111net代理商设立15万元的奖励基金。

第二条 为切实落实好“建安奖学金”项目,规范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更好发挥奖学金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对象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奖励对象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第四条  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按照500元/人标准向学生帐户汇款。10月/年,期限三年。

第五条  评定标准

1.热爱国家,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热心公益事业,承诺每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审

 

第六条  新学年9月份,各系根据条件推荐1-2人,填写《xg111net代理商建安奖学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系部审核并公示3日后,将申请材料报送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第七条  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5日。若公示无异议,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  经学校学生资助领导批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正式行文公告。

第四章  发放和监督

第九条  乙方于每年9月份评定10名受助学生名单,并提供学生银行帐户,建安驾校每月按照500元/人标准向学生帐户汇款。10月/年,期限三年。

第十条  在推荐评定过程中,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与评定,学生如果在受助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规定,取消受助资格。

第十一条  受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未收到奖学金,可至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xg111net代理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7年11月起开始施行。

                           

 xg111net代理商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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