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专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岗位职责
一、主任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结合我校学生心理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依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立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组织、参与心理咨询工作,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案例讨论与案例收集。
3、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的各项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4、组织全校范围内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5、组织每年新生入学的心理测试工作,建立并适时更新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档案,定期分类整理、报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6、开展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7、组织开展升学、职业方面的生涯指导和咨询活动,帮助学生认识自己,规划未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事
1、 落实定期心理委员上报制度,定期排查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2、定期组织对辅导员、心理委员、舍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3、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的教学工作,定期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系列讲座。
4、组织、参与日常的心理咨询工作,做好兼职老师的咨询排班情况。
5、做好定期心理咨询教师案例讨论会的记录、收集材料工作,在兼职教师常规咨询之外,受理24小时心理救援热线。
6、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心理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好学校心理健康网页建设,普及心理健康相关知识。
7、管理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编审心理健康刊物。
8、管理心理实验室、实训室的器材和使用,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