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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明班级评比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18-03-17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同时更好地促进我校各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增强学生二级管理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对文明班级评比方案做部分调整

一、评比组织

(一)由校学生处指导,校学生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校文明班级评比。

(二)由各系学工负责人、辅导员指导,系自律会组织本系的评比

二、评比细则

(一)量化指标六项:学风建设30分)、校纪校规(10分)、宿舍评比(25分)、班级卫生(15分)、易班话题(10分)、班风建设(10分)。总分100分。

(二)各系参照量化指标,根据系部特点可增设自评项目,应制定系部评比细则。

三、奖励办法

按月度进行评比,并按获奖等次发放奖金,其中:一等奖各得500元奖金,二等奖各得300元奖金,三等奖各得200元奖金。

四、评比要求和程序:

1.评比要求

1评比分数核算:系部评分占70%,校级评分占30%;

(2)各等级获奖最低控制分数:一等奖90分,二等奖85分,三等奖80分。

2.评奖比例

获奖班级数占参加评比班级总数的30%,其中:一等奖控制5%,二等奖控制10%,三等奖控制15%。获奖班级总数按系部分解,各系获奖班级数控制在本系额度内,参见《各系获奖班级最高数额和等级分配最高比例表》(附件)。

3.评奖过程

(1)班级评分确定:系自律会按规定时间把本系月度评比结果报学管会,学管会审核并按比例计算班级最终得分;

(2)系部可获奖班级确定:评分高于或等于三等奖最低控制分数的班级数大于最高可获奖班级数时,在额度内按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小于最高可获奖班级数时,按实际班级数确认,空余指标视为放弃。

(3)获奖班级等级评定:在可获奖班级内,根据班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等级最低控制分数评定,优先使用高等级指标并且不超过等级分配最高比例,高等级指标可以给下一等级使用。 

4.奖励金发放

学管会根据评比结果,确认各系获奖班级和等级,编制月度“文明班级评比奖金发放表”,报学校审批发放。

 

 

                                      学生处

2018年3月5日

 

 

 

 

 

 

 

 

 

 

 

附件:

各系获奖班级最高数额和等级分配最高比例表

系部

参加评比班级数

获奖班级最高数额

等级分配最高比例

校区

一等奖班级数

二等奖班级数

三等奖班级数

初等教育系

13

4

1

1

2

旗山

学前教育系

15

5

1

2

2

旗山

外语系

6

2

1

1

2

旗山

艺术系

8

2

1

1

0

旗山

人文社科系

13

4

1

1

0

仓山

计算机系

11

3

1

1

1

仓山

化学与生物工程系工

2

1

1

0

0

仓山

机电工程系

1

仓山

合计(最高)

69

21

7

7

7

 

备注:
(1)获奖班级最高数额:为系部最高可获奖班级数,评分高于或等于三等奖最低控制分数的班级总数大于最高可获奖班级数额时,按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小于最高可获奖班级数额时,按实际班级数确认,空余指标视为放弃。
(2)等级分配最高比例:系部获奖班级数等于最高额度时,可能的最高等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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