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职高专院校实践实训基地建设论坛的通知
高学会〔2017〕137号
各相关单位:
实践实训基地是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学生创新意识,训练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是高职高专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各行业培养和输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条件和保障。近年来,教育部在全国高等院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评审工作,认定了一批在建设水平高、运行绩效好、模式可复制的示范中心和仿真中心,并通过广泛的交流,带动和促进了各高校实验实践教学水平以及教育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为加强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的交流,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实践实训基地建设,促进信息化手段在职业教育中的应用,更好的服务于我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推动有关信息互动、经验交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于2017年11月2日至4日在南京举办“高校实践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创新系列活动暨第50届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该活动的组成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实践实训基地建设论坛”也同期举行。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 主办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 承办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分会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日全天,11月2日、4日参观展会
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市燕山路199号)
三、会议内容
会议拟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就下列内容进行介绍与解读: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建设及评审理念;
2.国家关于职业院校实践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3.高等学校实践基地和虚拟仿真项目建设经验分享;
4.高职高专院校实践基地和虚拟仿真项目建设经验分享;
5.实践教学成果及虚拟仿真项目展示。
四、拟邀请专家
张新祥:北京大学教授,中国高教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平:博士,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中国高教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
张 勇: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教授,中国高教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高职高专工作部部长;
熊宏齐:东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中国高教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秘书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侯小菊: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教授;
王永平: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王 晖: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信息化中心主任。
五、参会人员
1.高职高专院校教务处、技术中心、科技处等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高职高专院校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校外实践实训基地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高职高专院校网络中心、信息化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六、报名及缴费
参会代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上注册系统(www.hie.edu.cn)报名。注册ID是缴纳会务费的唯一凭据。会务费可以通过注册网站在线缴纳或报到现场缴纳。网上在线缴费为880元/人(在线缴费系统于10月27日24:00关闭),报到现场缴费为980元/人。
参会代表在线报名并使用公务卡在线缴费的,支付完成后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打印交易明细,其中商户名称显示为“首信易支付”“易智付科技有限公司”或“知会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此为第三方收款平台单位名称。
会务费发票由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开具。
七、报到安排
1.11月1日全天报到,具体入住酒店信息将在报到前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
2.接站:2017年11月1日8:00-22:00,组委会在南京站、南京南站、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设有接站点,统一安排接送。请参会代表确定行程后及时登陆注册系统填写往返信息,以便提前安排接送。
八、食宿安排
1.酒店住宿费发票由代表所住酒店开具。会议期间大会统一安排住宿,食宿费用代表自理(11月2日、3日中午大会组委会安排代表在展馆就餐区就餐,其余时间在代表所住酒店就餐)。
2.参会代表至少应缴纳11月1日、2日两天的住宿费。
九、联系方式
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王 兵
联系电话:025-52710827、18963611907
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事业发展部
联 系 人:刘 鑫、任柏安、赵 锋
联系电话:010-59893268、59893267
电子邮箱:gjblh@vip.163.com
请各系部组织相关实验人员参会,将报名人员名单尽快发给实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