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委、相关部门:
根据《xg111net代理商关于印发<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师专〔2019〕65号)的通知,为使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平台积分的评定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围绕“理想信念、实践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四个模块,制定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积分评定细则。现将《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积分评定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共青团xg111net代理商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积分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条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内容,主要涵盖理想信念、实践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四大模块。
1.“理想信念”类,主要记载在校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思政教育、入党入团实际表现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修身、红色领航等思政主题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坚持用先进的理论引领青年,用典型的事迹激励青年,用时尚的宣传贴近青年,构建我校大学生思想引领的新局面。
2.“实践服务”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实践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积极调动学生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打造我校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发挥社会实践对培养大学生深入社会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问题和增强科研创新意识的推动作用。
3.“文体活动”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冰心文化”为精神内涵,营造和谐融洽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推进校园文化的整体性、系统性设计,着力繁荣校园文化,通过统筹校系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广泛开展涵盖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和心理健康等领域活动,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4.“社会工作”类,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创业实践经历,以及在课外学术论文、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通过学生干部岗位历练、创新创业实践和积极参与学术科技工作,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创新能力,以及学术科研能力。
第二条积分换算学分标准。
“第二课堂成绩单”同一模块项目每15个积分,换算1个学分,以此类推,累计积分换算结果;各模块积分独立计量,不交叉替代。其中,理想信念、实践服务、社会工作分别为10个积分,文体活动为15个积分。
第三条项目定级标准。
1.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
2.省级活动是指由福建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市级活动认证。
3.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
4.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证书印章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盈利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
第四条集体(团队)项目积分认定标准,按贡献程度计量。
1.贡献程度不区分,成员积分一致,如先进集体、合唱比赛、100米接力赛等;
2.贡献程度有差异,按照负责人*1.2倍系数加分,其他成员按*100%加分,计算出的积分执行四舍五入。如,以组队形式参加的校园文化竞赛活动的获奖团队。
附件: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设置一览表
共青团xg111net代理商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印发
附件:
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设置一览表
模块一 |
项目 |
活动内容 |
分值 (10) |
认定 部门 |
认定 方式 |
备注 |
理想信念 |
培训 |
党校学习 |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期 |
1 |
党工部 |
证书或证明 |
|
预备党员培训/期 |
2 |
党课/次 |
1 |
团校学习或学生骨干培训/期 |
上级团组织 |
2 |
校团委 |
|
学校组织 |
1 |
院系组织 |
0.75 |
系团委 |
团课培训 |
0.75 |
主题讲座 |
参加者/场 |
1 |
主办部门 |
签到 |
|
团日活动 |
参加者/场 |
1 |
团支部 |
获奖 |
先进个人 |
校级(含市级) |
2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自强之星、校园之星、优团、优干、三好学生、积极分子等。 |
市、省级 |
3 |
国家级 |
5 |
先进集体 |
校级 |
干部2/ 普通1 |
(各类先进班级体、先进团支部、优秀宿舍、优秀社团等) 同一荣誉就高计分,不累计加分。 |
市、省级 |
干部4/ 普通3 |
国家级 |
干部8 / 普通6 |
模块二 |
项目 |
活动内容 |
分值 (10) |
认定 部门 |
认定 方式 |
备注 |
实践服务 |
活动 |
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
自主实践、社会调研报告/篇 |
1 |
系团委 |
志愿汇APP或证明材料 |
志愿者时数,以志愿汇APP平台记录时数为准。 |
系队参加者 |
1.5 |
校队参加者 |
2 |
校团委 |
省队及以上参加者 |
5 |
志愿服务 |
注册志愿者 |
0.5 |
校青协 |
志愿汇APP |
每小时 |
0.05 |
获奖 |
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
寒、暑假实践积极分子 |
1.5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校明星志愿者 |
3 |
校优秀志愿者 |
2 |
获省级表彰 |
5 |
获国家级表彰 |
10 |
优秀团队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
校级 |
1.5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团队负责人按1.2倍系数加分。 15人以下设负责人1名,15-30人设1-2名负责人,30人以上设1-3名负责人。 |
省级 |
3 |
国家级 |
6 |
模块三 |
项目 |
活动内容 |
分值 (15) |
认定 部门 |
认定 方式 |
备注 |
文体活动 |
活动 |
活动组织 |
系级 |
发起人 |
1.75 |
系团委 |
签到或证明 |
由各类学生组织或学校部门在校内开展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负责人指活动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指除负责人以外的学生干部(不包括招募的志愿者)。 |
工作人员 |
1.25 |
选手、演员 |
0.75 |
观众 |
0.5 |
校级 |
发起人 |
2 |
校团委 |
工作人员 |
1.5 |
选手、演员 |
1 |
观众 |
0.75 |
活动获奖 |
系级 |
一等奖 |
3 |
系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获奖人员不再获得参与者积分。 以名次计奖的竞赛项目,获得第1-3名等同于一等奖,4-6名等同于二等奖,7-9名等同于三等奖。 团队参与获奖的,负责人按1.2倍系数加分。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参与者 |
0.5 |
校级 |
一等奖 |
4 |
校团委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参与者 |
1 |
获奖 |
社团荣誉 |
省、市级 |
获奖 |
3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加分对象为对社团荣誉做出积极贡献的成员,社团负责人按1.2倍系数加分。 |
校级 |
1 |
模块四 |
项目 |
活动内容 |
分值 (10) |
认定 部门 |
认定 方式 |
备注 |
社会工作 |
担任学生干部 |
校级学生干部 (任职一年考核合格) |
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 |
5 |
校团委 |
公示或聘书 |
其他校级学生组织正职负责人按学生会副主席级管理,以此类推。 最高只累计第二职务积分20%。 |
学生会副主席 |
4 |
部长(主任) |
3 |
副部长 |
2 |
干事 |
1 |
系级学生干部(任职一年考核合格) |
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 |
4 |
校、系 团委 |
学生会副主席 |
3 |
部长(主任) |
2 |
副部长 |
1 |
干事 |
0.75 |
学生社团 |
社长 |
2 |
校团委 |
副社长 |
1.5 |
班级学生干部(任职一年考核合格) |
团支书、班长 |
2 |
系团委 |
其他班干部 |
1.5 |
舍长 |
0.5 |
创业实践 |
创业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园 (满一年) |
负责人 |
2 |
校团委 |
公示或证明 |
考核为5星或进行工商注册的项目按1.5倍系数加分。 |
成员 |
1 |
论文 |
学术期刊 |
第一作者 |
5 |
校团委 |
专利证书 |
第一作者按此加分,第二作者乘系数0.8,第三作者及以后乘系数0.6。 |
学校期刊 |
第一作者 |
2 |
专利 |
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5 |
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作者 |
4 |
软件著作权 |
第一作者 |
3 |
外观设计专利 |
第一作者 |
2 |
技能证书 |
省级技能证书 |
初级 |
2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证书须与专业相关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或其他学校要求在毕业前必须取得的资格证书不列入本加分范围。 |
中级 |
3 |
高级 |
4 |
国家级技能证书 |
初级 |
4 |
中级 |
5 |
高级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