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和《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组委〔20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文明风采伴我行,成就出彩人生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
二、赛项及内容要求
本届活动包括4类常规项目和1项特设项目。
(一)征文演讲
1.内容
提交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以下两方面主题任选其一:一是围绕“匠心筑梦”,感悟工匠精神对学生专业发展的影响,表达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思考和行动。二是围绕“我与网络生活”,感悟互联网对个人成长带来的影响,表达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促进健康发展的思考和行动。
2.要求
(1)撰稿和演讲必须是同一个人,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
(2)演讲稿字数不超过2000字,脱稿演讲,演讲视频时长为6-8分钟。
(3)演讲稿提交word文本,标题统一用小二黑体,正文统一用四号宋体,行距为1.5倍。演讲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
(二)职业规划与创新设计
1.内容
一是提交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方案,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提高为重点,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理想;二是提交与学生所学专业领域相关的科技发明创作方案和作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要求
(1)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方案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PDF电子文本。
(2)创新设计方案提交PDF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作品体积一般不超过0.5m×0.5m×0.5m,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
(三)摄影与视频
1.内容
提交围绕学生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志愿服务等场景中的摄影或视频作品,培养学生发现美、捕捉美、演绎美的能力,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2.要求
(1)摄影或视频,可任选其一,也可同时参加。
(2)摄影类作品报送:作品成品、未经修改过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说明文字不超过200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
(3)视频类作品包括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或公益广告。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才艺展示
1.内容
提交展示学生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的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书法和绘画五类,鼓励学生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人文修养和道德素养。
2.要求
(1)歌舞、器乐、曲艺以视频形式报送,时长不超过10分钟。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
(2)书法(硬笔、软笔)、绘画(素描、国画、水粉画)作品提交实物(不得装裱),并附3-5分钟的创作过程视频上传至活动官方网站(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
(五)特设项目
1.内容
征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宣传作品,包括图片、歌曲、视频等,加强公约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
2.要求
(1)图片作品。可采用设计的海报、漫画,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
(2)歌曲作品。歌词为公约,歌曲形式、体裁不限,独唱、重唱、表演唱、齐唱、合唱等均可。提交歌曲小样和词谱,歌曲小样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时长不超过5分钟;词谱提交word文档。
(3)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动画片或公益广告。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所有参加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17年9月1日之后。
三、竞赛形式
经参赛学校初赛选拔出来的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经省复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同时,省复赛组委会将评出我省优秀学生奖(每项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指导教师奖,对组织工作出色(参与面广泛、获奖面高)的学校颁发组织奖。
四、举办单位及组委会名单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省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省复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王建南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副主任: 叶 杨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委 员: 陈晓风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张文东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杨运齐 省职教中心主任
戴八一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副调研员
五、材料及作品报送
1.工作总结。由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提交一份“文明风采”竞赛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一份2500字的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各地各校开展竞赛活动的总体情况,含参加初赛、复赛的学校数、学生数、作品数等情况;竞赛活动的做法及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工作建议等。
2.作品数据库。各地各校根据参加省级竞赛的类别和赛项,按要求分别建立“参与复赛作品数据库”(见附件2)。对数据库中各Excel表中的学校名称等要进行认真核对,必须完全一致。因校名等不一致影响学校获奖,组委会概不负责。
3.复赛作品。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与创新设计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需报送一份作品原件(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原件附上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附件3)。其他作品(包括文字和视频)、作品数据库、活动总结全部通过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每份电子作品应以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学校、指导教师命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每份作品的作者人数要求如下:征文演讲、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摄影、书法、绘画作品的作者为1人,图片作品(公约)的作者不超过2人,创新设计作品的作者不超过3人,视频作品(含公约)的作者不超过6人,歌舞、器乐、曲艺、歌曲(公约)作品不限制人数(获奖证书最多署名8人)。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报送方式。除“文明风采”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工作总结由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报送外,其余参赛作品、材料均由参赛学校按文件规定直接向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以收到邮件的显示时间和当地邮戳为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fjdeyu006@126.com;实物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行政楼203室),邮编:350025,联系人:蒋德鸿,联系电话:0591-83791307。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把它作为贯彻落实我省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措施,与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同等对待,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属中职学校,以多种形式组织、发动、支持学校积极参加此项赛事,并在组织发动、数据统计、作品评选和报送等环节把好关。
2.加大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将竞赛活动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将竞赛内容与学校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学校社团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等结合起来,通过活动过程达到育人效果,增强德育针对性。
3.确保质量。各初赛组织单位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推荐出优秀的作品逐级参赛。
4.总结提升。初赛学校应及时做好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工作,把活动的总结作为德育工作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竞赛活动的全过程育人效果。
全省复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省中职文明风赛竞赛组织委员会。有关复赛不明事宜可向复赛组委会咨询,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詹木生、戴八一,电话:0591-87800329、87091478。为方便沟通联系,省级复赛组委会建立了福建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群,请参赛学校总联系人主动实名加入该群,群号:242157074。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2.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作品数据库
3.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参赛作品
评选签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
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设区市(省属中职校)
设区市(省属中职校)竞赛活动组织 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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