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外语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动态   >   正文

就业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普法丨那些你必须知道的就业法律法规!

作者:    信息来源:外语商贸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6-03

一、有关就业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主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工资、安全卫生、培训、社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主要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遇到劳动争议时申请仲裁的常用法案。

《就业促进法》: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主要内容涵盖了政府责任、工作机制、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二、就业相关的名词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两者紧密相联,分别签订于毕业生就业过程的不同阶段。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是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该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二)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五种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三)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当中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一段期限,但其本质仍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内,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诚信守法,如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勉履职,而用人单位则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缴纳社保等。

(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所以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使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在就业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实习合同

实习合同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

三、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益

(一)就业信息知情权

及时全面获取应该公开的就业信息。

(二)接受就业指导权

接受来自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及时、有效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三)被推荐权

享有被学校及时、公正、如实推荐到用人单位的权利。

(四)平等就业权

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平等地参与招聘,录用毕业生时公平、公正及一视同仁。

(五)就业选择自主权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六)择业知情权

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劳动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规章制度等情况。

文章来源:钦州共青团


    

版权所有:xg111net代理商 - 太平洋在线代理合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1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闽ICP备18012669-1号

公安部备案号:35012102500032